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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可以约定法院管辖吗?时间:2023-07-10 票据纠纷可以约定法院管辖吗? 是可以的。 在此,小编给大家说一下票据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具体分析如下所示 根据相关的票据法律分析,可以得知—— 票据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到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但是涉外票据的,要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京城居住地,本票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从上面的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票据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可以由被告与原告来共同约定的。 但是这个情况也不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票据纠纷诉讼,比如说恒大商票诉讼纠纷,其是由广州法院集中管辖的,所以说恒大商票纠纷诉讼案件就没办法约定法院管辖,都只能到广州中院提起诉讼。 一句话说到底,商票诉讼纠纷是否可以约定约定法院管辖,这个还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更多商票诉讼纠纷的内容,查看商票诉讼中财产保全什么意思?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