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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办经营客户是否使用商业汇票?时间:2023-01-09 某票友咨询: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办经营客户是否使用商业汇票? 是不可以的。 在此,快贴网小编给大家详细说一下这个商业汇票业务问题,具体的分析如下所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是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体限定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担经营户”的民事主体列入“自然人”范畴,不具备“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身份。因此,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可以成为商业汇票的主体。 结合以上所描述的的这几个法律法规,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办经营客户不可以使用商业汇票。 此外,自然人是否可以使用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为远期票据,具有信用功能。央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可以使用商业汇票。“所以自然人不可以成为商业汇票的主体。 此外,还有这么一个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是否可以商业汇票?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属于《民法典》定义的非法人组织,可以成为商业汇票的主体。 更多商业汇票的分析,查看商业承兑汇票能背书转让给个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