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开展企业签署票据业务承诺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票交所发〔2024〕66号)

2024-08-27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开展企业签署票据业务承诺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票交所发〔2024〕66号)

各参与者服务机构:

根据《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做好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投产上线相关工作的通知》(票交所发〔2022〕53号)工作安排,已投产上线的参与者服

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组织企业客户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开展业务前,应要求企业客户签署《票据业务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为确保企业签署承诺函的规范性,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将组织机构就承诺函签署情况开展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对象

本次检查工作仅针对采用纸质化方式组织企业签署承诺函的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业务操作规范

检查是否制定了组织企业签署承诺函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业务操作是否符合内部规章制度要求。


(二)承诺函签署情况

1.核查已办理票据业务的企业是否在办理票据业务前签署并提交了符合规定的承诺函。

2.对比承诺函文本与标准文件,确保内容一致无误,无擅自增减条款现象。

3.审查承诺函是否加盖真实有效的实体印章。

上海票据交易所关于开展企业签署票据业务承诺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票交所发〔2024〕66号)

三、检查时间与安排

(一)机构自查(即日起至8月30日)

按照检查内容排查梳理承诺函签署情况。

(二)票交所抽样核查(9月2日至9月13日)

票交所将抽取部分机构进行核查,基于抽取的已办理票据业务的企业,各机构应向票交所提交对应企业签署的承诺函扫描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机构应充分认识此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致入微,全面排查

机构应严格对照检查要求,逐项排查承诺函签署工作的规范性,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

(三)及时反馈,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机构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票交所反馈整改情况。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杨阳,021-23139617

联系邮箱:dianpiao@shcpe.com.cn


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更多票据的内容,查看上海票据交易所信息披露:关于票据逾期异议申请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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